暖心 | 春节将至,多地调整职工福利标准!
盼望着盼望着,春节就要到了!除了能享受轻松假期外,你还能收获诸多福利。近期,多地工会组织就调整了职工福利标准! 四川:给职工发慰问品每年不超2100元

同时,职工的婚丧嫁娶首次纳入慰问范围。在此之前,四川规定国家法定节日向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和对会员生日慰问,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500元以内。
内蒙古: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500元以内

浙江:基层工会逢年过节 可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实施细则》对职工集体福利支出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同时全年用于慰问支出总额不得突破当年拨缴经费收入的60%。节日慰问品应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会员生日慰问标准不超过300元;会员结婚、生育,可以进行实物慰问,每人每次不超过500元;会员生病住院,可现金慰问,每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会员去世,慰问金不超过2000元,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慰问金不超过1000元;会员退休离岗,可为会员发放价值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全总新规:春节,这些福利可以有!
去年底,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的各项开支再次做出明确规定。值得关注的是,工会经费不仅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还将覆盖范围从逢年过节、会员生日,扩大到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办法》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春节就包含在其中哦,今年过节,没准你可以收到一些节日慰问品。